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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2016-07-19  

根据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个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2016〕89号)文件规定,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能源局牌子)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一、二、三次产业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参与拟订全州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全州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组织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规划、重点任务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协同提出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议计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资金安排及项目年度计划的下达等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贫困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政策及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指导监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研究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内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按分工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三)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6号

办公电话:822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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